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和我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学院特制定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专业(专业领域)名称及代码 | 招生计划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全日制专业学位(电子信息) |
计算机技术(085404) | 34 | 初试总分:278;单科:国家线 |
|
软件工程(085405) | 24 | 初试总分、单科:国家线 |
人工智能(085410) | 11 | 初试总分、单科:国家线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 | 17 | 初试总分:278;单科:国家线 |
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 | 15 | 初试总分、单科:国家线 |
二、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一)考生报到
1、报到时间:4月7日9:00~17:00;4月8日9:00~11:30
2、报到地点:先骕楼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二楼会议室4—4218
3、携带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思想政治审查表》;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考生须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该材料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参加复试考生均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专业笔试
1、笔试内容(科目):
(1)计算机技术专业(085404):数据库基础
(2)软件工程专业(085405):软件工程
(3)人工智能专业(085410):人工智能导论
(4)大数据技术与工程专业(085411):数据库基础
(5)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085412):计算机网络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3、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4月8号14:30—16:30
笔试地点:惟义楼W7202。
(三)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4月9日9:30开始
面试侯考点:见考场安排。
2、面试内容:外语听力口语的测试;计算机学科主干课程相关内容
3、面试方式:教师提问或考生从题签中任意抽取题目进行回答
(四)复试总成绩统计
复试总成绩等于外院听力口语成绩、复试专业笔试成绩、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之和。
三、录取
1、总成绩核算方式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相加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
2、总成绩排名方式
录取时分专业领域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复试综合测试成绩。
3、其他要求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以录取;
2)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有关规定
(一)复试要求
1、每个复试小组由组长、组员和秘书组成,组长、组员负责外语听力、口语考核和综合测试,管理员负责召集考生和记录考生对问题的回答;
2、复试试题由导师组提前准备好题签,并交给研究生秘书汇总;
3、复试成绩评定: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个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分别评分,由组长汇总求平均分;
4、复试教师注意事项:(1)在考生回答复试问题时,教师对考生不能进行任何有针对性的提示;(2)教师在评定考生的复试成绩时,不能同其他教师进行商量,不参看其他教师所评定的复试成绩。
(二)其他规定
1、复试总成绩和总成绩的统计均由研究生秘书负责;复试成绩不得在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前向任何人员公布或传播;
2、复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在复试工作结束后传播复试过程和情况;
3、总成绩及排名在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审核后才能对外公布。
五、申诉渠道
学院纪检委员电话:0793-7932581。
2023年4月3日